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扬尘、尾气、油烟、燃烧等污染源,持续开展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保持全县空气质量稳定并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各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实现优良天数比率保持10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14.3微克/立方米以内的目标,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力争环境空气质量排位进入全省前10。
二、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全面推动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办发〔2023〕24号)《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2025年工业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六个方案的通知》(川污防攻坚办〔2023〕41号)、《阿坝州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阿州污防攻坚办〔2023〕12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金川县大气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共四部分十三项。
第一部分是“控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拟订了施工扬尘整治行动、道路扬尘整治行动、堆场扬尘整治行动、工业污染整治行动、城乡绿化建设行动五项整治行动。
第二部分是“控尾气”专项整治行动。拟订了重型货车整治行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行动两项整治行动。
第三部分是“控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拟订了餐饮服务项目整治行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露天烧烤污染整治行动三项整治行动。
第四部分是“控燃烧”专项整治行动。拟订了高污染燃料整治行动、民用燃料清洁替代行动、城市露天焚烧整治行动三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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