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农村移民逐年货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切实推进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规范农村移民逐年货币补偿安置的实施,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恢复和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阿坝州水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印送<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金川县、阿坝县、壤塘县》大中型水电工程农村移民逐年货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咨询意见>的函(阿州水函〔2024〕108号)等政策法规,2024年9月11日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农村移民逐年货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送审稿)》,结合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际,最终形成了《金川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
二、起草依据
(一)必要性。为切实推进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规范农村移民逐年货币补偿安置的实施,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恢复和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省政府批复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等,结合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经本单位党组研究决定,该细则有实施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此细则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相关规定,逐年货币补偿安置已作为生产安置的一种方式供生产安置移民选择,逐年货币补偿对需安置的对象按其耕园地面积和年产值标准计算费用,进行逐年兑付的生产安置方式。结合我县实际,为保障水电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及相关合法权益,此细则具有可行性。
(三)合法性。我县委托法律顾问(四川明炬(阿坝)律师事务所),对《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农村移民逐年货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送审稿)》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经审查,细则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
(四)合理性。为推进大中型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规范移民补偿安置方式,根据我县水电移民现状及移民相关意见,认为《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农村移民逐年货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在本县实行具有合理性。
三、意见征求情况
我县修改并拟定《金川县大中型水电工程农村移民逐年货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送审稿)》。已于政府信息网站公示满30天,无意见、建议,社会风险影响较低。
特此说明
金川县水务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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