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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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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10月21日在金川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金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县监委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主要工作情况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自2018年1月,县监委成立以来,在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民心为依靠、民盼为方向、民意为依据、民富为目的,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认真履行监察专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重拳出击,严惩腐败,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为人民谋福祉,首先要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坚决整治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四年多来,我们重拳出击,向不正之风亮剑,正风反腐提升群众获得感。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严肃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办理留置案件8件8人,移送检察机关8人,挽回经济损失1727.03万元。四年多来,我们铁腕执法,铁面问责,制定印发了《金川县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线行动”工作方案》,紧盯补助发放、代收代缴、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强化精准惩治,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0件236人。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构建一个制度统领、一张卡片归集、一套机制协调、一套流程规范、一个平台实现的“五个一”管理机制,根治了那些长久存在的“疑难杂症”,查处“一卡通”治理方面5件15人,留置并移送检察机关1人。四年多来,我们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查处扫黑除恶方面8件8人。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群众等问题,查处扶贫领域问题68件90人。

二、靶向发力,强化监督,让人民群众幸福感更可持续。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四年多来,我们靶向监督,向关键点位发力,用心用情提升群众幸福感。紧扣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开展全覆盖督查20余次,暗访抽查130余次。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45个,查处135件251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和惠民资金的行为,守好群众低保、医保“救命钱”,查处骗保、平分低保问题18件84人。四年多来,我们严惩“蝇贪蚁腐”,用顺民意、解民忧、护民利的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查处了截留、平分草原生态奖补资金问题4件6人。查处挪用专项扶贫资金问题1件1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人。四年多来,我们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查处生态环境方面14件44人。四年多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重点监督什么,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了一批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得分得到提升。突出便捷、便民,大力宣传金川纪检监察“码上举报”,拓宽来信来访渠道和“12388”的知晓范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9件(次),处置249件(次),处置率达100%。四年多来,我们着力诊治“思想疲、肩膀斜、四肢懒、肌无力”等顽瘴痼疾,坚决纠治“包装式”“洒水式”落实等问题,严肃整治“躺平式”干部,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件38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当“考官”,干部当“考生”,作风为“考题”,以“阳光问廉”坝坝会的形式对全县各村(社区)办理民生实事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召开坝坝会421场次,现场解答问题1600余个,解决实际问题510余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四年多来,我们不断夯基筑坝,加固底部基础,推动乡镇监察室规范化建设,全县19个乡镇监察室均建成了三类标准谈话室。每个村配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1名。制定了《金川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党风政风监督员发挥“瞭望员”“消息哨”作用,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末梢,着力破解群众身边问题量大面宽与基层监督质效较低的矛盾。

三、破解难题,系统治理,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有保障。群众所关心的痛点难点,就是反腐败斗争的目标和方向。四年多来,我们精准施策,向“疑难病灶”开刀,标本兼治提升群众安全感。聚焦发改、住建、卫健、人防、就业、经信领域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发现问题20个,查处6件13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83万元。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4个;主动说清问题1人,查处1人。四年多来,我们坚持小切口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持续压紧压实履职责任。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查处2件2人。针对人社、卫生系统虚假培训、补贴性培训造假、培训质效不高,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查处7件7人。四年多来,我们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斩断腐败利益链,既深挖背后权力寻租的公职人员,又协同严打不法商人,留置行贿人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具结悔过1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万元。

回首往昔,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监督保障中排阻清淤,在监督执法中治病救人,在扶正祛邪中撑腰鼓劲,自觉为大局而谋、为中心而战,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州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和委员的关心帮助,得益于全县各族群众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体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在此,我谨代表县监委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工作初步体会

四年探索实践,我们学思践悟,有以下几点工作体会: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监督放在监督执法的首位。监察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紧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把握大局、判明大势、抓住大事,做到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各级干部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才能在新征程中团结一致前进。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法的落脚点。“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紧盯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保、环保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依法监察,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监督执法的根本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新时代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监察机关作为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以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监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微腐查处仍需深入。民生领域微腐败点多面广、新老问题叠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监督检查措施更需精准。“靶向监督”措施不多,合力不够,力度不硬;开展监督的方式方法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监督方式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三是“前哨”作用发挥还需加力。乡镇监察室人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履职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差距。

下一步工作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忠诚干净担当,依法依规监察,持续反腐倡廉,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一、聚焦聚力,紧盯关键重点,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县监委将把政治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求,围绕新时代涉藏工作、疫情常态化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等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严肃查处在贯彻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综合运用信访筛选、舆情关注、摸底排查等手段,紧盯隐形变异问题,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严查“蝇贪”“蚁腐”,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预期。实施“青廉护航”工程,持续深化“4+2”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治同频共振,确保群众意见有人听、难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二、依法依规,自觉接受监督,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办理审议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守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规依法履职尽责,建立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坚持严管厚爱、惩教并重,强化警示教育,依法精准运用“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促进监察调查程序与刑事司法程序有机衔接,推动法法衔接走深走实,不断提高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从严从实,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队伍建设全员化正规化。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战略思维、底线思维,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践练兵和专业训练。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乡镇监察室运行和管理机制,推动监察向基层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严格执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建立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加强外部监督,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督促监察干部做到公私分明、亲情有界。坚持刀刃向内,持续防治“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干部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征程激发新担当,新使命呼唤新作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监委将在州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接续奋斗,着力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更大成效,持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金川”凝聚起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书写新时代精彩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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