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大抓基层导向,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充分发挥服务群众“连心桥”作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金川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活动。现将接访事项公告如下: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来访不予受理事项:一是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二是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三是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二)依法依规反映问题。信访人要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规定要求,依规依法反映问题,按顺序候访,做到有序、文明信访。
(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请信访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做好来访登记和保密工作。
(四)提倡实名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严厉惩戒诬告陷害他人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如实、有序、有效反映问题。
来访电话:0837-2522553,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码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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