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藏历新年消费提示
一、致广大消费者:平安过节,理性消费不踩坑
(一)消费选对渠道,安全底线不放松
节日采购年货、食品,务必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超市、农贸市场、连锁门店等固定经营场所,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核查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等标识信息,确认外包装完好无损、无渗漏、无变质异味;网购食品需提前预判物流时效,选择冷链保障到位、售后响应及时的正规商家,避免因运输延误导致食品变质。选购散装食品(含各类本地特色食品),要查看销售区域卫生状况,确认容器或外包装上清晰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购买来源不明、标识不全的散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需关注贮存环境是否符合标准,按需采购、妥善存放,杜绝食用过期腐败食品。外出就餐或购买现场加工食品(如糕点、特色熟食等),优先选择经营环境整洁、明厨亮灶、当日加工的商户,主动查看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践行公筷公勺,拒绝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菌、野味等,筑牢饮食安全防线。
(二)理性应对促销,防范各类消费陷阱
节日期间,各类商家促销活动密集,消费者要树立“按需消费、量力而行”的理念,不盲目跟风、不贪图低价。在实体店消费时,货比三家、仔细甄别商品质量,参与“满减、打折、买赠”等促销活动前,务必看清活动规则、适用范围、使用时限及限制条件,主动向商家确认是否有隐形消费、附加条款,留存好促销活动宣传凭证。线上购物应选择品牌知名度高、综合实力强、售后保障完善的大型网购平台,不点击不明链接、不登录陌生网站;付款时务必通过平台第三方支付渠道,拒绝商家私下转账、红包收款等要求,警惕“低价正品”“秒杀捡漏”等虚假宣传,防范电信诈骗和消费欺诈。
(三)强化安全防护,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节日期间外出旅游、休闲娱乐,优先选择正规经营、安全保障到位的景区景点和游乐场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擅自进入未开发、无防护的危险区域。乘坐交通工具、租赁游乐设备时,确认经营者资质齐全,留存好票据凭证,遇到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消费全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电子交易记录、商品包装等各类凭证,以备后续维权使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价格欺诈、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侵权行为时,首先与商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清晰说明消费时间、地点、商品信息及诉求,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采取过激行为维权。
二、致全体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守底线
(一)坚守诚信底线,落实主体责任
全体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主动营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消费者监督。
(二)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商品服务质量
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台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散装食品销售必须规范标识,临期食品设立专用专柜并醒目提示,及时清理下架过期、变质食品;严格执行牦牛肉与非牦牛肉分区销售规定,清晰张贴分区标识,不混淆销售、不虚假标注。餐饮经营者要规范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环节,严禁使用过期食材、劣质食材,严禁加工食用不明野生菌,规范醇基燃料储存使用,杜绝非法制售自制泡酒,坚决落实反餐饮浪费要求,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推广“小份菜”“半份菜”,倡导“光盘行动”。药品及道地药材经营者要严格遵守药品经营管理规范,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严禁无证销售医用氧、未备案销售便携式氧气呼吸器,各经营者严禁开展“药材打粉销售”等违规行为,不夸大药材功效、不虚假宣传。各类商品经营者要保障商品质量,杜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行为,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做到计量准确无误。
(三)维护价格秩序,做到合法合理定价
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结合市场实际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货签对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实施价格欺诈,杜绝虚构原价或虚构换线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出现“时令价”模糊标价等行为;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严禁经营者之间串通涨价、变相涨价;严禁减量不减价等变相提价行为。
(四)坚持公平交易,保障消费者平等权利
经营者要规范使用合格计量器具,做到计量准确,严禁缺斤短两、克扣消费者;保障商品质量,做到货真价实,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遵循自愿交易原则,严禁强迫消费、强制搭售商品等行为;如实开展经营宣传,严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规范合同订立和履行,不得以格式条款、店堂告通涨价,不实施减量不减价等变相提价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价格权益。
(五)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安全风险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对临山、临水、临崖区域及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设备重点巡检,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设备,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各类经营场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防护措施,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
(六)健全维权机制,高效化解消费纠纷
经营者要主动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落实消费维权首问责任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主动履行退货、换货、赔偿等法定义务,不推诿、不拖延,切实提升消费者消费体验和满意度。春节、藏历新年是各族群众团圆欢庆的重要节日,维护节日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体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双节期间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价格计量监管、商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希望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安全的消费理念,广大经营者严格依法诚信经营,共同携手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节日消费环境,共度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川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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