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7-2522371(环评股)
通讯地址:金川县勒乌镇双柏树 阿坝州金川生态环境局 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川县安宁镇莫莫扎村高调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金川县安宁镇莫莫扎村 金川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金川县安宁镇莫莫扎村高碉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金川县安宁镇境内,沿高碉沟布置。工程治理河段4段长4.0km,拟建堤防4段全长1903.71m,堤防均位于高碉沟右岸。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保质保量生态恢复。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围挡加装喷雾装置,临时物料堆放防尘网覆盖和洒水降尘等;车辆运输扬尘:加强管理,设置限速标志标牌,密闭运输,出场地对车辆轮胎和车体进行冲洗;临时堆场扬尘: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施工机械废气、车辆尾气,加强机器设备的保养、提高检查频次,自然扩散。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冲洗废水:项目产生的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林地和草地施肥;基坑排水:施工过程中基坑废水在基坑内经可移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地表水体; 4.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施工期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施工等; 5.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利用的外卖废物收购站处理;其他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土石方: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弃方回填于堤防工程及堤防外侧低洼地,保障堤防安全。 2 金川县河东乡八字口村海子坪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金川县河东乡八字口村 金川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金川县河东乡八字口村海子坪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位于金川县河东乡境内,沿八字口沟布置。工程综合治理河段长3.0km,综合治理起点为金川县河东乡达尔甲村下游500m,综合治理终点为大金川河汇河口。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八字口沟堤防4段总长974.24m、新建堤防2段总长340.78m,河道疏浚2段总长1950.29m。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保质保量生态恢复。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围挡加装喷雾装置,临时物料堆放防尘网覆盖和洒水降尘等;车辆运输扬尘:加强管理,设置限速标志标牌,密闭运输,出场地对车辆轮胎和车体进行冲洗;临时堆场扬尘: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施工机械废气、车辆尾气,加强机器设备的保养、提高检查频次,自然扩散。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冲洗废水:项目产生的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林地和草地施肥;基坑排水:施工过程中基坑废水在基坑内经可移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地表水体; 4.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施工期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施工等; 5.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利用的外卖废物收购站处理;其他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土石方: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弃方回填于堤防工程及堤防外侧低洼地,保障堤防安全。 3 金川县卡拉脚乡卡拉脚沟二普鲁村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金川县卡拉脚乡二普鲁村 金川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金川县卡拉脚乡卡拉脚沟二普鲁村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金川县卡拉脚乡境内,沿卡拉脚沟布置。工程治理河段4段长3.0km,两岸拟建堤防共5段全长1831.56m,其中左堤长1706.90m,右堤124.66m。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保质保量生态恢复。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围挡加装喷雾装置,临时物料堆放防尘网覆盖和洒水降尘等;车辆运输扬尘:加强管理,设置限速标志标牌,密闭运输,出场地对车辆轮胎和车体进行冲洗;临时堆场扬尘:洒水降尘、防尘网遮盖;施工机械废气、车辆尾气,加强机器设备的保养、提高检查频次,自然扩散。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冲洗废水:项目产生的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林地和草地施肥;基坑排水:施工过程中基坑废水在基坑内经可移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地表水体; 4.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施工期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施工等; 5.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的利用的外卖废物收购站处理;其他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土石方: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弃方回填于堤防工程及堤防外侧低洼地,保障堤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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