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162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275号)等文件要求。金川县2023年各行业领域对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进行了全面清查,清理出应退未退历史沉淀保证金143.35万元,目前,有关单位已将未退保证金连同孳息全额退回相关企业。
接下来,我县将持续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清退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保障市场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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