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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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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为县政府工作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承担建立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四川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维护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九)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机要、安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城建档案收集、立卷,归档、整理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指导全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新闻宣传、目标管理、外事、信访工作;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议、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协调各、室、站开展业务工作。协调组织相关、室、站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局退休人员的管理;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局机关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综合管理中央和省、州级财政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协调、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负责局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保障的规划,全县住房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承办全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和县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及农房建设管理人才培训等工作。拟订住房和房地产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负责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物业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建筑管理科

承担全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建设工程职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相关职责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拟订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拟订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外入建设类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建筑活动监督执法;指导全建造师和建筑施工企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职工培训、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勘察设计市场,组织州属及以上国有投资工程(房屋及市政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指导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致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实施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承担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工作。

(四)城市建设

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管理措施、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相关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市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推进;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道路、桥梁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管线)、黑臭水体、停车设施等建设管理(治理)工作;指导城市(县城)建成区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金川县勒乌镇八步里路1号

邮编:624100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521115

领导简介

赵明俊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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