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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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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简称金川县发改经信局)为县政府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调控监测的政策建议。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参与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四)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利用资源开发引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

(五)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全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六)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七)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高新技术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产品年度创新项目计划。

(八)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制定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参与制定全县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参与协调全县价格、产业政策、财政和金融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参与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拟订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编制全县年度综合利用项目计划,负责综合利用项目审查上报和减免税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十三)监测煤电油气运的供需态势和市场状况,负责产运需平衡衔接和日常调节,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事件状态下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组织建立并调用煤电油气应急储备;承担全县电力、机电、冶金、轻工、建材、化工以及原材料、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对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畜禽定点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和对外技术贸易政策;拟订并实施促进全县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及服务出口、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全县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十六)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协助搞好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送有关动态;拟订外商投资政策;依法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拟订并实施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措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上报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

(十七)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讯、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八)承担全县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九)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中小企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项目管理;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教育培训和贯彻执行质量标准工作;总结推广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经验;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健康发展。

(二十一)促进城乡县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县域发展战备、规划和重大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城镇化发展战备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

(二十二)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州、县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二十三)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

(二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五)承担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粮食行政执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做好各级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提出全县粮食收购价格和销售限价的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

(二十七)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执行有关粮油的质量法规、质量(卫生)标准,承担全县粮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储备粮管理,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粮食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县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上报工作。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县级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油市场的监管,指导并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运用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二十八)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负责国家、省、州、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贷款管理。指导粮食直属企业单位管理好国有资产。

(二十九)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做好军供粮差价款的拨付工作,保障军队(含武警)政策性粮食供应。指导粮食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三十)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草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水平的相关措施,参与价格调控总水平相关的决策方案,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负责监测、分析、预报全县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十一)按照价格管理全县,研究、制定县管价格和收费目录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列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县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一是申报景区门票价格调整方案;二是指导和监管涉旅购物市场价格行为;三是指导和规范宾馆(酒店)以及各类娱乐场所的价格行为;四是监管营业性演出团体价格行为。

(三十三)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监审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负责全县各类罚没物、脏物、拍卖物、抵押物、车辆物损等价格鉴定认证,参与国有资产和房地产价格评估。

(三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33号   

邮编:624100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837-2522191

领导简介:

李 刚   局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内务及党务,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工作;拟订全局及党组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牵头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本局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印档案、人事档案、政务信息、对外宣传、办公自动化和保密、综治、计生、群团、安全生产、来信来访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负责研究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主要目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统筹协调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县域规划的编制;参与地方经济综合性行政措施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和协调工作;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园县制订发展规划;参与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的拟订;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备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域经济协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三)项目投资管理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藏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申报藏区国家政策性投资项目。负责编制重大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大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大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查等工作;汇总并发布县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县重大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县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州、县安排资金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稽察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稽察报告;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

(四)工交能源股。研究分析、预测预警能源供需和能源应急对策及计划管理,提出促进能源发展、能源节约、能源安全政策意见;组织对能源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开展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和水电建设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审批、核准、和申报水电建设项目和电网建设项目;衔接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社会发展和交通的建设项目,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稽查和管理。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负责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机关行政许可职责,依法审批保留权限以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批权限以内的非国家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负责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政务中心窗口的值守、政策咨询解答和业务办理工作。

(六)以工代赈办。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移民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稽查和管理;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国家、省、州以工代赈方针、政策,编制以工代赈规划,按权限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年度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以工代赈项目检查督促、管理、验收和总结等工作。

(七)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股。负责编制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及重大产业布局;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加油站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事件状态下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电力运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协调处理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申报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及节能评估审查。

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工程;开展信息化培训、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负责核发电台执照,实施年检验证;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

(八)商务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按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监督管理生猪屠宰活动。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

(九)招商引资股。负责国家及省、州有关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具体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落实。组织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全县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组织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活动;负责国外、省外和州外来金川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考察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县内有关部门和乡镇、参加招商引资活动;承办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组团、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对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奖励方案,并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投资促进工作考核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负责对投资促进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监督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实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完善和管理;负责招商及合作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牵头完成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对外推介、招商、洽谈和签约等工作,并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建立全县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并对外发布信息,加强与国内外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动态,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的决策依据。负责全县投资环境的监测监控,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全县投资环境的考核评价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外来投资商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做好外来投资者的上访及投诉接待工作,并牵头处理投诉案件,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及赴外招商小分队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及经济合作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十)物价调控和粮食物资储备股。负责编制全县价格改革、价格调整的年度计划和规划;草拟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审定价格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研究列管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原则、范围和作价办法;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提出干预措施,待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经营性收费、房地产价格和旅游价格管理的原则、范围和作价办法;负责审批调整列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实施收费年审,依法清理整顿收费。负责承办或实施列入听证目录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听证工作;负责仲裁相关价格和收费的纠纷和争议。

负责粮食综合调控(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受理省、州、县储备粮的轮换、动用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大骨节病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组织协调县内粮食余缺调剂,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负责编制粮食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贯彻落实国家粮改财务政策,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负责省、州、县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州、县安排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性粮油补贴资金的拨付、大骨节病更换粮食资金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制定全县相关军粮供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及制度规定;负责全县军、警部队演练、应急粮源的衔接、组织调拨,军用粮卡的领取、发放、保管、销毁等管理工作;负责军供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前运粮”加工调运协调工作;搞好军供网点的资格认定和军供网点维修改造及管理。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行政许可、审批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计划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军供粮油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陈化粮销售处理情况;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负责行业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粮食行业仓储管理及技术应用,制定县级储备粮的仓储管理和储粮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定期检查粮食安全;负责代管的州级储备粮的管理;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上报工作;检查和监督粮食仓储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工作;指导农村储粮新技术推广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粮油质量法律、法规、质量(卫生)标准;承担全县粮油产品质量抽样送检;制定县级储备粮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县粮食行业质检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检化验人员;负责对全县粮油品种、质量和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粮油进行调查分析;推广应用各项质量管理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并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对陈化粮油的品质鉴定的抽样。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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