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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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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公安局  为县政府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县辖区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分析研判情报信息和治安形势,制定对策。

(四)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五)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指挥、侦破、处理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履行社会治安管理职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工作。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员。

(八)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九)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人物在县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实施全县要害目标的安全保卫。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一)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金川县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依法管理县看守所、拘留所。办理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案件。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组织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及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八)组织协调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九)承担县政府禁毒委员会、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收容教养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勒乌镇安顺村四组99号  

邮编:624100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522142

领导简介:

杨东升   金川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政委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执法勤务机构(8个)

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科技通信大队牌子,下设密码机要室、信访档案室;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指挥全县的警务活动,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务和受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发布警令;起草文件,承办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负责110(122、119)报警服务工作和指挥体系建设;负责和指导全县公安统计、调研文秘和机要密码工作;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事项;负责全局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局的文电、会务、机要、统计、保密、档案、史志、安全、绩效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全县重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协调、指挥。负责并指导全县公安保密工作;组织密码机要通信及文件的传送;管理涉密文件。负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和信访接待,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事)件,督促、协助局属各所、队、室办理信访事项。管理公安有线、无线、机要通信、机要传真、公安局域网,管理全局文书档案(含电子档案)及音像资料。研究制定全县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公安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收集、管理公安科技信息;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本局各类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信息管理;负责公安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组织和参与全县公安战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情报分析室)

负责全县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掌握影响全县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制定对策,指导协调宗教、民族、文化等领域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国保基础台账、更新维护国保信息化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现行案件、突发事件的情报信息搜集、勘查检验、侦察取证等工作。负责全县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方面的情报信息搜集和专案侦查。负责全县涉及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非法组织等案件的查处和情报信息搜集。负责对全县国家安全、涉稳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汇总、上报工作。

3)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警卫大队的牌子;]。

贯彻实施有关治安、户政、民爆危化物品管理和警卫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治安案件的查处和重大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负责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掌握和治安信息收集。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公共复杂场所、枪支弹药、危化物品和爆炸物品;负责排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旅店、印章、废旧物品收购、文化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组织开展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影响大、危害重的治安案件及治安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含黄、赌、毒案)。指导、监管治安防范专业队伍、群防群治组织、保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依法监督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部门、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其治安情况和动向,做好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研究制定全县重大警(保)卫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警(保)卫任务。组织、参与治安整治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征兵、军队院校招生的政审工作及向各行业提供公安政审服务,协调大中专招生、征兵的面试工作。履行指导全县的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户籍管理、人口统计、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指导各派出所管理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

4)出入境管理大队

贯彻执行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入出境、居留、旅行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负责确认国籍有关事务。依法组织、指导和参与涉外案件、事件的处理。打击出入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参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5)刑事侦查大队[挂金川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禁毒缉毒大队、反恐防暴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牌子,),下设刑事技术室(股级)。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活动动态,分析犯罪形势,提出打击、防范、控制措施及策略,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负责公安管辖的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痕迹鉴定、物证检验、法医学鉴定和侦查、报捕、移送起诉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制定全县刑侦工作发展规划和刑事技术建设,为办理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和服务。负责全县刑事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指导全县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县公安刑事技术人员培训。

牵头实施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平息暴乱、骚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侦破相关案件。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参与跨区域执勤任务,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及其他上级赋予的特殊任务。承担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反恐防暴队伍的教育培训。

侦办全县经济犯罪案件。收集、研判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全面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和形势;指导全县经侦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对策。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全县毒品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实施管理麻醉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指导、组织和参与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戒毒工作。负责全县禁毒缉毒民警的业务培训。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交通管理大队[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县交通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查处交警(公路巡警)违法违纪案事件。负责道路交通和辖区治安巡逻,现场处置群众报警求助,调处道路交通事故,办理交通案件,开展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交通民警、交通协警(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拟定全县道路交通法规。交通管理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维护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车辆入户及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等工作。根据上级授权,开展摩托车入户及检验和摩托车驾驶员考核与发牌发证工作。

(7)情报信息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指挥调度、管理监督和协调处置工作。收集整合各类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侦查部门侦办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案件;获取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犯罪的重要情报信息。参与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安全防护、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监控网上有害信息,搜集、分析、报告网上敌社情动态。参与研究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对互联网信息网络中的特定对象目标实施技术侦察;依法查处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公共互联网场所管理。

8)法制管理监督大队(简称:法制大队)(挂金川县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办公室牌子)

规划及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由我局管辖的各类案件和内部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承担县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执法情况。指导和依法承办公安国家赔偿、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代理县公安局行政诉讼活动;参与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组织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制调研和警察法学研究;负责公安法制建设。

代表县公安局组织、协调、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授权范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并协调县政务服务中心涉及公安业务方面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办理。协调、督办全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办理。

2、综合管理机构(3个)

1)纪检监察室[挂警务督察大队的牌子]

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派驻的行政监察机构合署办公,称纪检监察室,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派驻的行政监察机构的工作机构。

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等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全县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事件。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等工作。

2)政工室(挂党委办公室、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室、民警心理健康保护中心的牌子)。

政工室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警力补充、调任转任、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优抚等工作;负责办理警衔事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及领导干部调训工作;负责全局的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公安对外新闻发布事项,协调引导公安对外宣传,管理全县公安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指导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公安文化建设和先进典型选树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工作动态,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措施;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承担全县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政工室文秘、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规划、指导公安训练基地和公安机关教官队伍、课程建设。负责公安民警业务技能培训、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及公安院校招生、本局自用协警、协勤人员的政审及面试工作。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的后勤(警务)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警务装备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掌握全县公安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研究制定宏观管理政策,统计、研究和分析社会发展中公安经费、公安装备和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承担全县警察和非军事系统警械警用武器的供应工作;组织警用武器、装备的保管和调运。负责全局公安保障经费的转移支付及装备、经费的分配;指导全局公安警务保障工作及经费使用。组织实战警务保障工作。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库。指导、协调、参与全局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编制全局经费预算,管理全局经费和国有资产。制定全局后勤管理制度。管理全局车辆、安全、卫生、绿化、水电、接待、内部安全事务等工作。负责民警被装管理、发放和民警、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工作。

局警用装备仓库挂靠警务保障室。

(二)派出机构23个

因工作需要,我局在全县23个乡镇分别设置派出所,名称分别为:城关[设置于金川镇]、观音桥、沙尔、安宁、集沐、庆宁、咯尔、河西、河东、勒乌、万林、马奈、曾达、马尔邦、卡撒、独松、撒瓦脚、卡拉足、二嘎里、俄热、太阳河、阿科里、毛日派出所,为副科级行政机构。23个派出所增挂刑事侦查中队、交通警察中队牌子(城关派出所另增挂“金川县公安局治安交通综合巡逻民警大队”牌子)。23个派出所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城关派出所为四块牌子),负责本辖区的各项公安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依法设立机构2个

1、金川县看守所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短、残刑犯实施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挽救和改造工作。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开展深挖犯罪工作。负责已决犯的投牢工作。组织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开展劳动生产;管理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的生活和卫生。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指导驻所武警看守业务。

2、金川县拘留所

负责对被裁决行政拘留人员、司法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和教育管理工作。

金川县看守所、金川县拘留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四)现役机构1个(正营级):

金川公安消防大队,系武警现役机构,领导体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占公安专项编制。

(五)专业公安机关(正科级):

金川县森林公安局,不占金川县公安局公安专项编制。

根据县委、县政府2010年确定的《金川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县政府制定的《关于<金川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金川县公安局对其工作履行领导和指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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