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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日乡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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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毛日乡人民政府简称(毛日乡)为政府工作机构

    一、乡基本情况

毛日乡位于金川县西南部,北纬31°32′46″,东经101°40′15″,乡政府坐落于毛日乡毛日村,平均海拔为3600多米,乡政府距县城108公里,面积960平方公里,县内与俄热乡、观音桥镇、太阳河乡、阿科里乡、集沐乡、卡拉足乡、撒瓦足乡交界,县外与甘孜州道孚县银恩乡、丹巴县丹东乡接壤,属于高原纯牧业,全乡有589户2499人,辖区内有乡卫生院一所,乡中心校一所。

、职能配置与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 

1)坚持科学发展,落实惠牧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乡“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5)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选举本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选举乡长、副乡长、罢免不称职的乡长、副乡长,撤销乡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定。 

3)审查、批准、决定本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审议本乡政府工作报告。 

4)对本乡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撤销本乡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督促本乡有关政府部门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维护和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3.乡纪检委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本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制度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等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公共权力、廉政勤政等情况。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毛日乡

    邮编:624100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7-2534239

领导简介:

     石  勇:乡党委书记

     任云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毛日乡设党政综合办公室6个,综合性事业单位3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纪检监察室”牌子)职责负责公文处理、文件起草、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安排,领导批办件催办落实反馈工作;协助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村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安全保卫,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勤、考核、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机关房产、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做好党务、政务、人大、纪检、老龄、关工委日常工作;做好接待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本乡纪检监察对象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和党的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公共权力、勤政廉政等维护情况;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纪检监察对象违法乱纪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 

  (2)社会事务办公室

职责努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救灾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五保户、特困户救济款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金等发放工作;指导村委民主政治建设;抓好社团管理;推行殡葬改革;负责老区扶贫项目工作,办理民族宗教事务;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有关村乡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实施乡镇域总体规划、村乡镇规划建设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村乡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放线、验线等工作,审查建设施工条件;核发村规划建设中的有关证件,推广应用村乡镇规划建设通用图进行村乡镇规划建设的综合管理;参与村乡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与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房地产管理,查处违反村建规划建设和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组织村乡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搞好村乡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加挂“信访室”牌子)职责。

负责拟定本辖区综治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辖区内综治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落实综治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指导村、治保、调解等群众组织建设,统筹协调执法工作;抓好平安乡乡镇创建、矛盾纠纷排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社区矫正和法制教育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接待和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做好各类来信来访件的登记、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办理上级部门的信访转、交办件和党政领导信访阅批件,并积极调处,按时做好回复;督促检查和协助村委会、乡有关部门调处信访事项,并对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督促检查目标任务的落实和考评;及时准确分析辖区人口形势并提出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生宣传,协调指导计生协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准生证》发放和申请再生育审查,办理《独生子女证》、《婚育证》和外来人口《婚育证明》审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审检证;做好社会抚养费的代征、代管及计生信访工作;完成各类计生报表,做好微机管理及信息运用,负责搜集整理有关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工作办公室”牌子)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制定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对各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规模发展,改善经济管理;做好经济统计,搞好项目储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制度和标准,按照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乡基本统计资料,及时完成有关统计报表,当好领导参谋;完成有关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信息网络,定期归档当年统计资料。  

6)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委托执法范围行使执法权,及时汇报本地有关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经常组织安全和环保检查,查找存在的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做好重大事故现场处置和及时上报及善后工作;监督检查辖区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生态创建、污染源调查并建档,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信访、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进行调查处理;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 

 2.综合性事业单位

1)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职责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文化室工作,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协调乡、私营企业与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的联系,指导企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保护,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引导企业走规模化发展,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承担收集、发布用工信息、职业咨询、职业介绍,对求职人员进行就业指导;承担本辖区劳动力登记,组织管理;掌握辖区内劳务输出人员在外的工作、生活情况,有序组织劳务输出;负责管理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承担本辖区养老、医疗工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代收缴和代发放;开展其它社会服务;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制度和标准,按照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乡基本统计资料,及时完成有关统计报表,当好领导参谋;完成有关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统计信息网络,定期归档当年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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