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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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各相关经营单位:

为全面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杜绝宰客现象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现就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二、各餐饮行业经营者要守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假促销宣传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低标高结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采取抬高等级变相提高菜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三、各宾馆、酒店等经营者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不得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只标线上价格不标线下价格;不得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客运经营企业、出租车、停车场要规范经营、明码标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价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在梨花节期间,金川县市场监管局与相关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频次和力度,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现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川县文化体育旅游局

金川县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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