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解读

《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23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通知


一、起草的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合理筹集、规范管理、有效使用,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的指导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8号)和《阿坝州州本级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阿退役军人办〔202231号)等法规、政策2020年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暂行办法》,首次设立规模为50万元,州级配套20万元,省级配套13万元,共计83万元。结合本县实际,再次修改并拟定了《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审议稿)》

二、起草的依据

(一)必要性。根据《阿坝州州本级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阿委退役军人办〔202231号)等文件,我县应该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办法,为困难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政策依据,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困难优抚对象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已在我县实行三年,运行良好,基金管理正规,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正规,已经为103名困难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共计38.15万元,得到了退役军人认可,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三)合法性。此次修订《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审议稿),基本参照《阿坝州州本级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修改内容主要为帮扶标准有所提高,合法合规。

(四)合理性。在工作中发现,原来的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困难优抚对象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用上级政策,也不适用我县困难退役军人帮困解难。

三、意见征求情况

我县修改并拟定了《金川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审议稿)》。已于政府信息网站公示满30天,无意见、建议,社会风险影响较低。

特此说明。

金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