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函﹝2022﹞357号)及《阿坝州生态环境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的通知》(阿州环发﹝2022﹞9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绿色健康养殖,我局会同县科农畜局组织编制了《金川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编制背景
随着我国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畜禽养殖业在保障城乡畜禽产品供应安全、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带来了较为突出的畜禽养殖环境问题,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此,国家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指导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
(二)编制目的
通过全面调研金川县目前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现状,综合研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困难和挑战,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实行综合利用优先,探索符合金川县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提升生态环境高质量水平,从而实现金川县畜禽养殖布局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妥善处理和科学利用。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函﹝2022﹞357号);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的通知》(阿州环发﹝2022﹞9号)。
(四)编制过程
1.会同科农畜局提出编制方案,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开展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
2.开展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综合研判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种养结合的重大问题,明确规划任务和措施、重点工程等,形成规划报告,凝练规划内容,绘制规划图件,形成规划文本和图集;
3.广泛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组织专家审查;
5.规划通过评审且修改完善后,依法定程序颁布实施。
(五)必要性及可行性
《规划》的颁布实施,可作为2023-2027年期间金川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以提升金川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效率,降低危害群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畜禽养殖污染风险,推进金川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实现畜禽养殖业高效、快速、优质发展。对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健康养殖具有指导性意义。
(六)合法性
该《规划》制定主体合法,未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相抵触;未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未增加行政机关权力或者减轻其责任。
(七)合理性
该《规划》的编制合乎实际,在前期起草过程中,通过调研畜禽养殖及污染防治现状,听取相关乡镇、部门意见建议,后期完善《规划》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程序合理合规。
二、规划结构及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总则、区域概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调查评估、规划目标与指标、主要任务与举措、重点工程及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保障措施、附表附图附件共九部分构成,为“十四五”时期金川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方向。
《规划》明确,到2027年,金川县畜禽养殖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畜禽养殖发展性空间和约束性空间清晰明确,养殖业规模化程度大幅提升,种植业集中区种养匹配度大幅提升,基本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格局。
《规划》统筹考虑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种养结合、强化监管为重点,加快养殖方式、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污染防治方式的转变,推进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逐步建立设施处理与生态消纳相结合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着力提高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要求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河流水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环境敏感区畜禽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发展性空间和约束性空间,科学调控养殖规模,优化养殖布局结构,加快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格局。对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不同养殖技术制定不同的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三、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改善区域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通过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能够在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通过在养殖密集区推进养殖户入区经营或污染物(沼液)第三方运输,充分发挥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环境成效,逐步减少农村地区粪便乱堆、污水乱排的现象,使得村容村貌得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高。通过依法划定禁养区并强化污染防治,对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有效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居民健康得到保障。
(二)经济效益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专业市场原则机制,推进畜禽养殖沼液储运、贮存设施管护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实现循环利用,使污染源成为资源,产生经济价值。有机肥生产、沼气能源工程建设,将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畜禽养殖产业链有效延伸,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价值,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拓宽农民创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三)社会效益
促进畜禽养殖产业健康发展。通过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极大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形成牧区以牦牛养殖为主、河坝地区以生猪养殖为主、高半山以优良西黄良种公牛和肉牛养殖为主的三大生态养殖产业带,逐步在勒乌镇、曾达乡、马奈镇等推广应用绿色养殖技术,引导畜禽养殖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1.强化统筹领导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深化行业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帐,倒排时间任务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到位。
2.加强部门联动
建立有效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环保、农业、畜牧兽医、发改、财政、土地及其他部门责任,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加强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生态环境部门要开展污染防治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办理环保手续。畜牧兽医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农业部门要做好畜禽粪肥还田的组织与引导工作,并负责制定实施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布局规划,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养殖用地。财政部门要将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扶持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安部门要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经营、阻碍执法检查、暴力抗法等行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
1.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
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统筹利用现有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市场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向发展。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领域的运营模式,通过EOD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畅通社会资本进入的渠道。推动地方政府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推广等关键环节出台扶持政策,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粪污处理能力。
2.制定粪污综合利用激励政策
出台有利于有机肥生产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的奖励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对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排成效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高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业养殖户实施税收减免、奖励补贴等优惠措施;针对商品沼气设施建设、有机肥生产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综合运用信贷、税收、补贴等机制模式,加大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探索“绿色银行”等补贴模式,真正提高企业、农户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积极性。
(三)强化考核监督
1.建立考核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进行考核。以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质气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等为考核内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结合年度考核对2023-2027年期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终期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2.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管重点、监管频次以及监管方式等,对畜禽养殖场(户)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验收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切实履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
(四)强化科技支撑
1.组织科技攻关
综合考虑水、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探索适宜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研究集成一批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提高畜禽废弃物治理技术研究、引进、试点等工作经费,鼓励养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创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新方法、新途径,积极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储备库。
2.加强技术推广
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农业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定期组织各养殖场(户)一线畜禽养殖技术员开展技术培训,将畜禽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纳入其中,促进低氮饲料生产使用、干清粪分离、粪污水处理利用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完善政、产、学、研、金创新联盟合作模式,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强环保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提高技术推广和引进水平。
(五)引导社会参与
1.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市场化进程
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专业化收转公司,提供畜禽养殖污染的社会化、专业化收集、转运、处置等一体化服务,探索粪污有偿使用等办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市场化运营机制建立。
2.积极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现代畜禽养殖业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地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培育合作理念。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广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金川县各地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违法处罚的案例,技术总结和凝练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中扶持政策、治理方法、治理典型。积极鼓励村民自觉制定和畜禽养殖相关的村规民约,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村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养殖场(户)参与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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