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过程
为进一步吸引我县优秀教育人才敬业乐教,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金川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金川县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奖励实施细则》(金委办〔2015〕63号),中共金川县委办公室 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县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期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此文件精神,县财政及时兑现了奖励资金,有力调动了全县教师的积极性,强有力的推动了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该文件实施期限为五年已于2020年9月失效。为继续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确保政策文件的延续性,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认定办法》(阿府办发〔2019〕9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又再次拟定了《金川县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二、起草的依据
根据州委州政府下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认定办法》(阿府办发〔2019〕9号)、金川县委县政府下发《金川县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奖励实施细则》(金委办〔2015〕63号)的文件精神的通知。
三、意见征求情况
我县制定了《金川县鼓励教师终身从教奖励实施办法》(审议稿)。已于政府信息网站公示满30天,无意见、建议,社会风险影响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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