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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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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金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政府投融资项目数量逐年增大,政府投资涉及资金金额也呈逐年递增态势,政府投资审计作为财政、审计机关的一项新型监督方式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发展速度较之以往财务审计模式也较为迅猛,当然在投资建设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也愈发明显,如设计、勘探不实,新增、变更工程量大,规避招、投标管理,建设主管单位害怕担责,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并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因此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结合我县实际,起草《金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出台《金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目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审办发〔2007〕41号)、《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8〕72号)、《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资审计工作推进“三个转变”的实施意见》(川审发〔2018〕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金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依据和起草过程

《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切实保证地方审计机关经费问题的意见》(审办发〔2007〕41号)、《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8〕72号)、《四川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资审计工作推进“三个转变”的实施意见》(川审发〔2018〕41号)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件。从2021年初开始,在制订《管理办法》的过程中,我局组织多轮调研和专题研讨会,并通过党政内网广泛征求全县乡镇和部门意见,形成共识,保证《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性,起草了《管理办法》草案。

四、《金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四条。分别为:总则、审计管理、审计内容和程序、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组成。

五、《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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