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加强春节群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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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曹建)新春佳节将至,为防范化解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聚餐环境,州市场监管局就加强群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进行部署,切实加强各环节管理,严防春节期间群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加强证照和申报管理。严查证照过期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格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好每日晨检,督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坚持食品安全第一、“谁举办(承办)谁负责”、政府督促指导、风险群防群控原则,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报告时,及时向举办者、承办者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协议》;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制作场所要远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并保持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环境清洁;鼓励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

加强食辅原料采购储存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集体聚餐承办者严把食辅原料采购关、落实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使用来路不明、超保质期、腐败变质食辅原料和病死畜禽肉类以及野生动物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严禁使用发青发芽土豆、野生菌(包括干野生菌)、新鲜黄花菜、四季豆、非药食同原材料、毒性中药材等高危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禁止采购、使用、存放亚硝酸盐;规范原料储存,实施分类保管,酒类存放要严管,禁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自制果酒等。

加强规范操作和餐饮器具消毒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重点抓好宴席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等重点领域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加工规范操作,严格落实食品留样、添加剂使用、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采购和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的,保存一次性餐饮具出厂合格证明、采购凭证,并如实记录台账;严禁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饮具、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发现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

加强危险物品存放管理。农药、鼠药、消毒液等有毒有害物质要与食辅原料实施物理隔离保存,避免误食误用。工业酒精、醇基液体燃料要进行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与盛装散装白酒、水的容器同室存放,混用混放。

完善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误饮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和食物中毒事件及时发现、有序应对、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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