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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金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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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1-20264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7-2522371(环评股)

通讯地址:金川县勒乌镇双柏树阿坝州金川生态环境局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拟批准建设项目情况表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革什扎河金川县毛日乡热它村堤防建设项目

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毛日乡热它村

金川县财政局

四川恒达环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堤防长度2.29km(其中撤猫沟河段0.27km,革什扎河段2.02km)、新建堤后人行步道长度2.29km、下河梯步16处、新建排洪涵管11处和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226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64万元,占总投资的1.307%。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保质保量生态恢复。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应打围,封闭施工,施工场地定时现场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时覆盖帆布,料场采取密目网遮盖,进出施工场地车胎清洗,加强施工区域管理,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维护清洗。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基坑排水、经常性排水经1个可撬装可移动式沉淀池(10m3)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然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清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既有生活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施肥。

4.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围挡,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设立标志牌,限制车速。合理进行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于周边敏感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声障及围挡等。

5.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由环卫人员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点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政府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阿坝州金川生态环境局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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