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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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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县委巡察组自2020年4月9日起,对沙耳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9个单位开展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沙耳乡、咯尔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含林产品公司)、县森林公安局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巡察可适当延伸。

二、巡察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1.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2.检查党委(党组)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处置突发事件舆情、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主动防范等情况;3.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紧盯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着力发现落实扶贫政策要求打折扣,脱贫成果可持续性不足,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农地非农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问题。4.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5.检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反分维稳工作情况,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不制止、不上报,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6.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涉企涉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及时、发动群众不积极,存在优亲厚友、跑冒滴漏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1.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2.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发现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以权谋私等问题;3.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发现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4.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5.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1.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等情况;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3.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发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

(四)州委巡察办、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时间 

2020年4月上旬至6月中旬。

四、联系方式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沙耳乡,县法院,县政协办公室。

联系电话:18783792731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咯尔乡,县政府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

联系电话:13678379792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含林产品公司)。

联系电话:13678379793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支持配合巡察组共同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中共金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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