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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金川县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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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9〕34号)精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壮大民营经济“六条措施”在金川县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金川县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举报投诉。

二、监督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837-2522119;

   投诉举报邮箱:305410773@qq.com;

   来信地址:金川县勒乌镇沐林政府二办公区(金川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收),邮编:624100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举报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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