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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太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川太阳河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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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金川太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开展金川太阳河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征求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金川太阳河一级水电站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

建设单位:金川太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金川太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4312.26万元在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建设金川太阳河一级水电站。是太阳河流域四级开发方案的最后一级为引水式开发,电站闸址位于金川县太阳乡麦地沟村烧达公路桥上游约180m处,经长3.1km的引水隧道引水至右岸滩地上的厂区枢纽。

电站装机容量21000k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41亿kW·h。水库正常蓄水位2741m,最大坝高9.0m,相应库容2.05万m3,设计水头191.0m,无调节能力,电站规模为小型Ⅳ等。最大引用流量13.1m³/s,年利用小时数4957h。

2006年,阿坝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金川县金川太阳河一级水电站的批复》(阿州发改[2006]179号文)予以立项,建设装机21000kW(3×7000kW)。工程于2005年4月动工,2007年12月完成蓄水验收,2008年2月电站投产。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金川县质量公布的数据,金川县基本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属于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根据监测,太阳河监测断面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97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各监测点位地下水中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4)声环境:本项目监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土壤环境:本项目厂址区域内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建设区外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本工程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各施工区混凝土加工废水以及清洗时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林地施肥。

②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水体污染事故,各类污水未排入河流水体,未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已建成投运多年,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经走访调查,项目施工期未发生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造成的大气污染事故。

②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经调查,施工单位采取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人员佩戴防噪耳塞、施工场地安装临时挡板”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噪声污染投诉事件。

②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营期发电机厂房产生的噪声在阻隔作用、距离衰减下,基本不会对周围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工程弃渣。施工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工程弃渣堆至设置的临时弃渣场,后期对弃渣场进行植被恢复。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去向明确,现场调查期间,未发现有固体废弃物乱堆、倾倒的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并未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②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厂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内,由专人收集后集中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陆生生态:工程施工未造成工程区域内植物多样性和植物物种数量变化,区域植被保持原来状态,未发生演变变化;工程活动导致短期的野生动物向施工区外侧迁移,仅造成施工局部地区野生动物分布的较小变化,未造成区域内野生动物物种多样性的减少。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后,本项目对评价区陆生生态的影响小。

水生生态:由于工程低坝取水,库区回水短且水库很小,且电站影响河段影响范围十分有限,电站建设和运行的影响都十分有限。工程在下泄生态流量后,对减水河段的负面影响已得到有效减轻。同时通过严格落实鱼类增殖放流、加强渔业保护宣传、水生生物监测等整改措施后,项目对评价区水生生态影响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影响结论

废机油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采取防渗措施;厂区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沙。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包括但不限于: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BZvDqLtNig1ByakQ1xASA提取码:fivs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2jg9SNsWkb3bVeme7UpVg

提取码:lhkr

四、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川太阳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37-2535266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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