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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胡春锋、李崇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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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胡春锋李崇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金川府人〔2018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8623日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胡春锋同志任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川县勒乌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3年); 

  李崇林同志任金川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挂职1年)。 

  特此通知。 

金川县人民政府 

201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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