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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川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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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川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

  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726日在金川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7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县经济发展的关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四三二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控财政风险,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有效聚财,科学理财,全县经济呈现新的发展格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2017财税工作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小康金川、美丽金川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42万元,为预算6,660万元101%,较上年增加297万元,增长4%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完成4,461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完成预算的89%上年减少387万元,下降8%;非税收入完成2,281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完成预算的138%上年增加684万元,增长42%。从征收部门来,国税完成920万元,完成预算1,289万元的71%,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地税完成3810万元,完成预算3,721万元的10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6%财政完成2,012万元,完成预算1,650万元的12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特点看,一是收入实现小规模增收。我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超收82元;其中:税收收入年初预算减收549万元,达到4,461,非税收入较年初预算超收631万元,达到2,281万元。二是收入总体实现较小增幅。201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幅4%较年初预算增幅1%,其中税收收入较上年下降8%年初预算下降11%非税收入较上年增幅42%较年初预算增幅3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较小增幅三是收入质量不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达到66%,比上年下降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达到34%,比上年增长10个百分点,税收占比近几年出现首次下降

  2.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2017年经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转移支付力度给予大力支持,共安排我上级补助收入114,988元。一是返还性补助收入642元,与上年持平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73,038元,减少309万元,下降0.4%,主要是上级财政部门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级统筹。其中:体制补助收入359万元,与上年持平;均衡性转移支付27,585元,增加2,357万元,增长9.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722万元,增加989万元,增长17.25%;结算补助收入7,849万元,减少1,093万元(其中:2017年较2016年减少一次性财力补贴795万元,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减少60万元, 结算补助中的专项减少162万元,资源型城市一次性财力补助减少74万元,定额结算项目减少2万元),下降12%;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080万元,增加192万元,增长6.6%;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1,747万元,减少435万元(其中:2015年、2016年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减少805万元,增加2017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318万元,增加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57万元,减少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处理5万元),下降3.5%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237万元,减少590万元,下降20%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589万元,增加223万元,增长16%,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11万元,减少545万元,下降23%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062万元,增加57万元,增长5.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836万元,减少258万元,下降2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281万元,减少348万元,下降9%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302万元,增加100万元,增长8%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578万元,增加1,317万元,增长5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级统筹),减少2,275万元,下降100%三是专项转移支付41,308,减少22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交通运输、国土海洋气象等降幅较大),下降0.5%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8,318万元,为预算63,993万元200%较上年减少1,490万元,下降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7万元,国防支出1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800万元,教育支出19,9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9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6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83万元,农林水支出31,18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86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80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6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3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2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5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4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3万元,其他支出3,670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4,988万元(返还性收入6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73,0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308万元),上年结余22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4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7万元,财政总收入为135,93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31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8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万元,年终结余为1,402万元支出总计135,932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5.按照预算法规定需要报告的其他重点事项:

  一是县级预备费。2017年,年初县级预备费690万元2017入汛以来,我县境内连降暴雨,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强降雨引发山洪、塌方、大渡河水位急速上涨导致22个乡镇受灾,农作物、道路、电力、通迅、房屋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为确保抗洪抢险工作顺利进行,让受灾农牧民尽早恢复生产生活,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县财政局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在年初预算预备费中安排应急救灾资金278万元。

  二是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财政性资金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315万元,比预算数1,610万元增加7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80万元,较预算1,192万元增加788万元2017年部分公务用车老化严重,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重,单位及乡镇到村入户更为频繁,部分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长;公务接待费335万元,较预算减少83万元。各部门继续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从紧编实预算,严控相关开支,三公经费未达到只减不增的要求

  三是县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6年末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77万元,2017年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77万元,2017年末将当年超收收入8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是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末,结资金1,40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其他支出1,38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38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4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4万元;当年支出2,03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很少,目前尚未形成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少量的房屋出租收入并入了非税收入预算,因此未形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社会保险基金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55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50万元上年结余3,325万元当年支出1,3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564万元专项用于下一年度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五)债务规模变动情况

  2017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36,477.75万元,较年初增加    6,662.74万元,增长22%。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构成情况: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35,378.09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99.66万元。

  (六)贯彻《预算法》、《监督法》的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监督法》,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努力实现财政资金缴拨规范、高效,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二是2017年,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共9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审查资金量占部门预算资金总量的100 %,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2017年,虽然财政收入形势稳定好,但是财政支出压力仍然严峻。为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财政通过积极争取省支持,盘活2014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21,660万元,优化整合专项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全面落实了各项政策性支出、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的财力需求,为稳定全经济运行,加快民生实事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一是民生支出占比进一步提高2017年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19,730.65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4.51%二是人员及运转经费保障进一步夯实,保工资支出52,461元,占财政总支出39%,积极落实津补贴提标与绩效考评、综治考评奖励政策;预算单位运转经费达到8,526元,占总支出的6.27%单位运转经费进一步得到保障。三是整合涉农专项资金8,966万元四是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3,400万元保障了民生、脱贫攻坚及经济发展需要,确保了县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来看,2017年预算执行和财政改革情况较好,但我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适应新时代的财政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中长期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有待进一步缓解,各种潜在的风险有待进一步防控,部分财政改革举措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提升级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财政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财政工作的职责和职能,主动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切实保障民生需,坚持创新体制机制, 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就半年来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326万元的50%,同比增收149万元,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45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增长6%;非税收入完成2,020万元,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7%圆满完成上半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任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支出方面: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大力争取上级支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狠抓预算执行进度,委、政府部署的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都得到了较好保障。上半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2,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9,037万元92%同比增支17,705万元,增长3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27万元;国防支出1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94万元;教育支出11,2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3,99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6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113万元;其他支出328万元。

  3.收支执行情况分析。一是收入方面。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326万元的50%,同比增收149万元,增长4%。从收入结构上来看,税收收入完成1,645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8%完成预算5,489万元30%,与上年同期1,634万元相比增加11万元,增长0.6%非税收入完成2,020万元,与上年同期1882万元增加138万元,增长7%。税收收入分税种来看:国内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完成436万元,占税收收入的27%,与上年同期352万元相比增加84万元,增24%企业所得税完成211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3%,与上年同期70万元相比增加141万元,增长201%;个人所得税完成695万元,占税收收入的42%,与上年同期138万元相比增加557万元,增404%;资源税完成47万元,占税收收入的3%,与上年同期44万元相比增加3万元,增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1万元,占税收收入的2%,与上年同期26万元相比增加5万元,增19%;房产税完成62万元,占税收收入的4%,与上年同期70万元相比减少8万元,下降11%;印花税完成18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与上年同期42万元相比减少24万元,下降57%;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与上年同期26万元相比减少16万元,下降62%;土地增值税完成2万元,与上年同期5万元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60%;车船税完成44万元,占税收收入的2%,与上年同期35万元相比增加9万元,增26%;耕地占用税完成1万元,与上年同期801万元相比减少800万元,下降100%;契税完成88万元,占税收收入的5%,与上年同期24万元相比增加64万元,增长267%税收收入质量不高,与上年相比我县2018耕地占用税下降100%,此税属于一次性税收收入,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围绕年初确定的收入预算目标,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的原则,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及高收入行业的监管,开展各种主体税源的专题分析,推动各种税收收入增长确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二是支出方面。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2,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9,037万元的92%同比增支17,705万元,增长39%八项重点支出达到34,941元,较上年30,928万元,增加4,013万元,增长1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0万元,为预算890万元的45%,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万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县政府性基金实现支出1,35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1万元、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48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社保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 1,159.85万元,完成预算  1,521.68万元的76%,同比增加53.37万元,增长4.8%

    2.社保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县社保基金支出完成549.71万元,完成预算 1,076.37元的51%,同比增加9.33万元,增长1.7%

  (四)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

  2018年,州政府核定我县置换债券975。其中:用于偿还存量债务易地扶贫搬迁475万元,用于到期债券借新还旧500

  、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落实经费保障,推进民生工程

  上半年,十项民生工程和二十件民生实事预算安排资金12,037.56万元,预算下达13,111.39万元、资金拔付7,514.94万元,占预算安排的62%,占预算下达的57%其中:就业促进工程478万元促进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460万元、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18万元);扶贫解困工程571.9元(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434.97万元计划生育奖励扶助98万元、困难职工救助11.93万元、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27);民族地区帮扶工程391.92万元(藏区新居住房建设175万元、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216.92万元);教育助学工程696.94万元义务教育学生一补355.67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2.21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71.06万元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取暖18万元);社会保障工程1,082.61万元城乡困难群众救助860.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0万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1.79万元)医疗卫生工程22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2万元);生态环境工程2,841.84万元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2,841.84万元);文化体育工程87.59万元文化设施免费开放75万元、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2.59万元;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1.24万元;对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47.19万元;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85.14万元;支持建设1万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468万元;在民族自治地区所有行政村全面实施学前双语教育166.4万元;用好四项基金,对贫困家庭教育、医疗、产业发展的特殊困难给予救助和扶持321.95万元;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32.22万元。

  (二)落实经费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资金到位情况:我县22个专项扶贫资金已到位21,208万元。其中:农业产业扶贫1,134万元旅游扶贫279万元科技扶贫150元,文化惠民扶贫591元,生态建设扶贫5,477元,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245元,社会保障扶贫106万元新村建设扶贫3,291万元异地扶贫搬迁129万元教育扶贫750万元健康扶贫19万元水利建设扶贫1,796万元社会扶贫3万元财政扶贫7,238万元二是资金支付情况:我县22个专项扶贫资金共支付8,482万元,支付率40%。其中:农业产业扶贫支出103万元,支付率9.08%;旅游扶贫支出为零;科技扶贫支出为零;文化惠民扶贫支出87万元,支付率14.72%;生态建设扶贫支出2,865万元,支付率52.31%;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就业促进扶贫支出190万元,支付率77.55%;社会保障扶贫支出70万元,支付率66.04%;新村建设扶贫支出675万元,支付率20.51%;异地扶贫搬迁支出为零;教育扶贫支出为零;健康扶贫支出19万元,拨付率100%;水利建设扶贫支出150万元,支付率8.35%;社会扶贫支出为零;财政扶贫4,323万元,拨付率59.73%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运行效率

  1.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通过加强对单位银行账户规范管理,所有县级预算单位和一次性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单位往来资金等所有资金都实现了国库集中收付。截至上半年,大平台累计支付资金67,874万元,其中:直接支付资金59,106万元(工资支出16,552万元,集中采购支出2,254万元,其他支出40,300万元);授权支付资金8,768万元(现金13万元,转账支付8,151万元,公务卡604万元)。

  2.加强财政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切实履行监督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业务风险,提升财政监管水平;二是全面检查县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三是对预决算编报、执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重大民生政策执行以及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四是为切实抓好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落实,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机构从510日起对22个专项扶贫资金在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检查,并对资金使用成效、公告公示、机制创新、自查自纠、违规违纪等方面进行综合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五是根据川纪综〔2018100号和川财监督〔2018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

  3.积极推进财政投资评审

  以财政投资评审为工作重心,以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为目标,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积极开展投资评审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实施投资评审项目146个,其中控制价评审140个,评审金额86,590.4万元,审定金额82,114.7万元,审减4,475.7万元;竣工结算评审6个,评审金额511.6万元,审定金额478.1万元,审减33.5万元;完成合同评审36个。

  4.加强政府集中采购监管

  一是积极组织政府采购工作,上半年已备案登记70宗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529.35万元,完成支付40宗采购项目,涉及金额2,254万元。二是收集基础数据,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数据,按时上报政府采购月报、季报。三是履行监督监管职责,严格审核采购资料、公告,根据财库87号令严格要求采购人履行需求论证、备案等手续。

  5.积极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0183月底已完成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纳入资产上报共计141户,我县2017年度资产报表账面数为182,324.35万元、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账面数为182,324.35万元。201854日我县参加了由州财政局组织的“2017年政府资产编报工作会,并组织我县各相关单位进行视频培训,政府资产编报工作中填报单位共计20个,其中:行政单位8个,事业单位7个,企业4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个。涉及填报政府资产基础表指标共30项,涉及填报政府资产价值共计210,619.99万元;我县涉及填报企业共4家,企业资产共计8,728.35万元。本项工作已于2018523日完成。

  6.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做好了部门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2018131县人大批复2018年预算草案后,县财政局于21日批复了72个县级预算单位和22个乡镇部门预算。除涉密单位外,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71个县级预算单位和22个乡镇的预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下半年工作安排

  综合来看,上半年经济运行中的有利因素和积极变化明显增多,但周期性和结构性调整的压力还在持续,经济基础还不牢固,受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等因素影响,预计下半年财政增收困难加大,全年预算平衡压力依然较大。为此,我们将把困难估计得更加充分一些,措施准备得更加周密一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质量发展,突出核心引领

  一是以稳中求进工作为主调,科学合理组织收入,大力压减非税收入,培植持续有效财源协调税务部门加大对重点税源的调查研究并实行监控跟踪,提高税收分析预测的质量,增强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税收及时入库,继续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及时落实收入任务,深挖增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实现财政增收以税收增收为主,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我县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财源比较单一,财政收入的增长远远赶不上支出的增长,仅靠自身的努力是无法摆脱财政困境的,必须加强向省州的汇报反映力度,争取省、州财政的关心支持。同时争取省、州对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和扶贫、教育、卫生、计生、农业、交通、能源等方面的支持。三是优化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不断增加级可用财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重民生投入,彰显财政实力

  优先保障全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工资性支出。按标准足额保障部门单位运转需求,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不断提升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让全上下共享财政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强管理手段,提升资金绩效

  开展部门支出绩效总体评价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精准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约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委、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指导,全面贯彻大会决议,严格依法理财、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开拓进取,主动作为,为全面建成四地三县两金川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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