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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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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川府办发〔2018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月23

  

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为争创省级卫生县城,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牌,根据《四川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川爱卫发〔200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增强市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努力创造一流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构建和谐金川。

  二、创建目标

  2018年底前我县县城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县容县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顺利通过省爱卫会的检查验收,实现创建目标。

  、实施步骤

  创卫活动计划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831日—2018430)。成立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制定《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卫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掀起创建热潮;邀请有关专家到我县指导创卫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创卫工作经验。

  (二)攻坚实施阶段(20185—20187)。各责任单位根据《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进度,加快推进创卫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县创卫办要加强检查督促,创卫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难点,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按完成。

  (三)自查申报阶段(20188—20189月)。对照省级卫生县55项考核指标,逐项检查,查漏补缺,汇总整理创建工作档案资料。邀请省厅技术专家来我县现场检查指导、技术审查和预评估。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县创卫办在9月底前做好创建工作报告资料编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810月—201811)。10月初,县政府向州政府提出初验申请,10月底向省爱卫会提出验收申请,11月底前通过省爱卫会组织的省级卫生县验收。

  具体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机构,明确部门分工,细化落实责任。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爱委会办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及设备,能够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爱国卫生活动经费、专项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2.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纳入县发展规划,明确创建工作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城促乡整体发展。

  3.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

  (二)健康教育

  1.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有与工作适应的人员、资金、设备保障,能够正常开展各项健康教育工作。

  2.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4.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5.举办卫生知识讲座,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定时播出健康教育节目,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6.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三)环境卫生

  1.县城区域规划合理环境整洁路面平整;市容美观有序文明施工,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乱设摊点现象,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2.县城有专业保洁队伍,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设有垃圾处理填埋场,定期对垃圾进行卫生填埋。严格落实单位门前卫生责任,门内卫生达标。全县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达标,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同时无害化处理粪便。

  3.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3%以上,人均绿化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

  4.城区内禁止放养家禽牲畜。

  5.城区河道通畅,城市美化宜居

  (四)环境保护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2.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

  3.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积极推行医疗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置;县城建有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场。

  4.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五)除四害工作

  1.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3.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灭鼠、灭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六)食品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全县连续两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各类食堂有相关许可证或备案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食品的储存销售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五病”调离率达100%。

  3.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保证食品检验合格后出厂,定型包装产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4.各类饮食店、食堂有专用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操作规范;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达标

  5.城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100%,信誉度评级达到40%以上;学校食堂信誉度评级≥80%以上。

  (七)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公共场所有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

      3)旅店、理发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公共浴室、游泳池有禁止性病、皮肤病人进入标志。

      4)汽车站侯车室、售票厅、停车场所的卫生应符合国家和本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2.生活饮用水卫生

      县城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卫生制度健全;自身监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疾病预防与控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相关标准。疫情报告网络健全,运转正常。

  3.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专科门诊,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4.计划免疫工作落实,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5.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九)社区、单位卫生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卫生户活动。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内整齐,无违章搭建。

  3.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负责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创卫办公室,负责创卫工作的统筹协调、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目标,落实责任。根据我县实际,制定《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全民知晓率、参与率。宣传部、电视台要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卫工作中来。

  (四)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损坏公共卫生设施和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监督,对创建工作中发生的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及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要予以曝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组织群众进行自我管理,克服各种不良卫生习惯,提高全体市民文明素质。

  

  附件:1.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分工

  

  附件1

  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朱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凯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马良军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卢永波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徐富刚    县政府副县长

      王子亮    县政府副县长

      马朝琴    县政协副主席

  员:贾仁太    县委办主任

      杨文国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志俊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袁新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陈富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显俊    总工会副主席

          县目督办主任   

      许勤麒    县发改经信局局长

      邓云勇    县教育局局长

      兰志龙    县财政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杨华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康健友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局长

      刘树贵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马定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春健    县工商质技食药局局长

      杨晓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定泉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韩兴洪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钟明文    县电视台台长

      秦玲玲    共青团金川县委书记

          刘再花    县妇联主席

          勒乌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王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建工作具体事宜。

  

  附件2

  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分工

  为全面推进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今年创建目标得以实现,经研究,成立以下工作机构

  一、综合协调组

      长:杨凯龙   

  成员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目督办、发改经信局、住建局、工商质技食药局、卫计局、文体广新局、城管局

  工作职责: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按照《金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要求,定期不定期的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通报。

  二、后勤保障组

      长:杨凯龙

  成员单位: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局、卫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城管局

  工作职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创卫工作经费保障,对接省创卫暗访组和检查组。

  三、氛围营造组

      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总工会、教育局、卫计局文体广新局城管局、电视台、团县委、县妇联、勒乌镇

  工作职责:开展环境卫生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医院、进社区活动,利用大型广告牌、横幅、标语、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创卫活动提高全民知晓率、参与率营造声势浩大的创卫氛围。

  四、环境整治组

      长:徐富刚

  成员单位: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畜水局、环林局、卫计局、安监局、工商质技食药局、城管局、勒乌镇

  工作职责: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共场所、食品卫生、机关、学校食堂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清理乱摆摊点,取缔无证经营,严禁过期和不符合卫生的食品上市健全街道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和学校、市场、餐饮、居民小区、车站、景点等重点单位环境卫生台账制度,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加强城市垃圾、污水、餐厨垃圾处理确保城市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点、环卫设施数量充足、布局合理专项整治交通秩序,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整治交通车辆乱停、乱行、乱放问题,规范城镇区域停车场所。指导和协助各地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组织救灾防疫等突发事件处置;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五、健康教育组

      长:林辉   

  成员单位:教育局、卫计局、电视台、勒乌镇

  工作职责:开展“三健三减”、预防保健疾病防控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学校、健康社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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