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暨“两客一危” 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1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通   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川县“三大行动”暨“两联一进”群众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净化客运环境,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有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客运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县于2020年11月15日起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非治违”暨“两客一危”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2月10日。

二、整治范围

县客运站、国道248、国道317、旅游景区观音镇等重点路段、区域盘踞揽客的非法营运车辆、出租汽车、农村客运车辆、班线客运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旅客运输旅游车辆。

三、整治内容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牵头者、组织者、参与者。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及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或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牵头者、组织者、参与者;出租汽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客运站周边等地“超长”客运非法组客网点的牵头者、组织者、参与者。

(五)通过“调度”电话、网络自媒体、QQ群、微

信群、社交平台APP等形式打着以“顺风车”“拼车”的幌子,擅自开行“地下班线”从事客运经营的。

(六)旅游客运包车无证经营,不使用或者使用无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合同或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违法行为。

(七)危险货物运输未取得、使用无效证件或者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八)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未安装安全防护设备,未随车配备押运人员的行为。

(九)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行为。

(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选择安全合法的营运车辆出行。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及违章车辆,举报电话:0837-2523005;举报时请提供非法营运的照片、录像、语音等有力证据,谢谢配合。

特此通告。

金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金川县公安局

金川县交通运输局

金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