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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川县按照“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了2019年8月价格临时补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补贴标准均按户口性质区分,城镇人员40元/人.月,农村人员26元/人.月。此次补贴涉及农村低保912人,城镇低保45人,农村特困人员690人,城镇特困人员28人,共发放补贴资金44572元,其中州级财政预算安排8914.4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35657.6元。(金川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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